2015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校园”这一主题,以等级平安校园考评为契机,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法治教育,推进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一、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建设
1.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贯彻《中国计量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把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到位,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2.建立完善舆情信息搜集反馈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指导教师、网络管理员和学生宿舍管理员在平安校园建设中的作用,加强校院(班级)两级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预警信息,做到引导在先、防范在先、控制在先、处置在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狠抓校园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落实
3.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和校园反邪教警示教育,严密防范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等对校园的渗透破坏活动。严格管理报告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络等阵地,加强各类社团管理,从报告内容到场馆使用,各个审批环节都要严格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防止各种错误思潮和政治观点对校园的渗透。规范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管理。
4.大力开展安全法治教育。充分利用网络、校报、宣传栏、横幅、专题讲座、预警演练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加强对师生开展各种安全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实施现场演练和实战训练,做到安全防范知识人人掌握,安全防范技能人人精通,安全防范设备人人会用。
5.加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班级安全委员的“身边提醒”作用,依靠广大师生,做好群防群治。坚持打防结合,有效遏制网络诈骗、失窃、打架等治安案件的发生。扎实做好以防火、防盗、防泄密、防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工作,促进安全防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6.完善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健全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研判、报送、预警和评估疏导机制,积极疏导调节相关不良情绪,防范和降低稳定风险。加大应急处置培训和综合演练力度,切实增强实战能力,提升对校园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
7.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公寓、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设备集中部位等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加强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校内拥挤踩踏事故。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发生校园火灾事故。加强校园治安管理,严格门卫查验登记制度,加强校园内和大门口的交通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
8.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一般问题定期排查、突出问题重点排查、特定区域滚动排查、敏感时期提前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时限、措施、责任三落实,确保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隐患。
三、完善校园安全稳定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9.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握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扎实开展工作。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亲自抓,分管领导和其它领导要全力配合共同抓。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致使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事件的,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0.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工作统筹,相互协调配合,落实好各自职责,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安全稳定工作合力。保卫处、学生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要认真履职,抓好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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