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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月丨守护校园净土,青春绝不“毒”行

日期:2025-06-26    发布: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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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世界性公害,新型毒品伪装性更强、传播更广,许多看似“无害”的产品背后,藏着极大的风险。

作为青年一代,我们更应主动识毒、防毒、拒毒,共同筑牢校园禁毒防线。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毒品的相关知识吧~

什么是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有哪些类型?


传统

毒品

传统毒品主要是从天然毒品原植物中提炼而成,包括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

新型

毒品

随着禁毒力度加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掩人耳目,将毒品“乔装打扮”,奶茶粉包、跳跳糖、邮票、电子烟……这些生活中常见的物品,都可能是新型毒品的伪装!

毒品的具体危害有哪些?

1.身体损害:

毒品会对人体的各个器官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如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免疫系统等,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甚至危及生命。

例如,长期吸食海洛因会导致身体机能衰退、免疫力下降,容易感染各种疾病;吸食冰毒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受损,出现精神障碍、记忆力下降、失眠等症状。

2.心理依赖:

毒品会使人产生强烈的心理依赖,导致吸毒者无法控制自己的吸毒行为,为了获取毒品而不择手段,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和尊严。

3.家庭破裂:

吸毒者在吸毒过程中,往往会花费大量的金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甚至倾家荡产。同时,吸毒者的行为也会给家庭成员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导致家庭关系破裂。

4.违法犯罪:吸毒者为了获取毒品,往往会采取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摘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四)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五)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

(六)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七)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

(二)在公安机关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三)阻碍依法进行毒品检查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预防毒品“十不要”

1.不要因追求刺激、“时髦”而跟风吸毒;

2.不要因好奇而“以身试毒”;

3.不要因情绪不佳需解愁或贪图一时“愉悦”而吸毒;

4.不要听信吸毒者的话。诸如吸食某一类毒品或者用某一种吸食方法不会成瘾等谎言;

5.不要结交有吸毒行为、贩毒行为的人。碰见亲友吸毒,一要远离;二要劝阻;

6.不在危险场所停留。在酒吧等娱乐场所时要保持警惕,发现不对立即离开并报警。

7.不接受与毒品有关人员传递的香烟。科学试验和受害者的经历者表明,三根海洛因的香烟就足以令人上瘾。

8.不要听信毒品能治病的谎言。毒品决不能治病,只能添病。

9.不滥用药物。部分有依赖性的药品使用得当时可以治病救人;非医疗目的过度使用、不合理地滥用就是“毒”。

10.不冷眼旁观。发现吸毒,贩毒者,速向公安机关报告。


中国计量大学校园"110"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

86836110


校园内遇到困难、遭遇意外或遭受侵害等

都请向校园“110”报警求助。


校园"110"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

守护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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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均源于网络

排版丨陈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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