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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会议

日期:2010-09-17    发布:    关注:

     9月16日上午,我校在明德楼A313会议室召开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校综治委主任冯时林主持,学校综治委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  

     冯时林副校长在会上就学校秋季开学后做好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继续加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要进一步健全防控体系,完善工作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校园安全稳定隐患定期排查化解机制和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制度。要夯实基础,健全、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切实加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安全教育等工作。要深入分析学校周边治安形势,认真排查学校周边突出治安问题。要坚持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实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二是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摸,及时准确掌握各类信息和思想动态。要明确把教学、后勤服务、内部管理、学校改革等方面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重点人员的动态、其他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作为排摸的重点。防止宗教非法活动、非政府组织等对高校的渗透,尤其要关心我校新疆、西藏籍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各种困难,增进民族团结,使他们尽快适应学习、生活环境。三是进一步推进校园综合治理,坚决落实各项稳控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要加强与属地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综合协调。要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到群防群治,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要继续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把防火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上好安全须知第一课,提高和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及安全防范能力。要吸取开学初案件和事故多发的教训,加强学生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和钱塘江观潮等安全教育。国庆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对学校重点部位、学生活动场所、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主动发现隐患和及时整改,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进一步完善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各级值班人员的责任心。对因未落实应急值守,擅自脱岗,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会上,党校办副主任陈剑波传达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秋季开学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保卫处处长杨啸铭通报了开学以来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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