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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工作职责

日期:2007-07-19    发布:    关注: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检查、督促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加强重点单位(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3、负责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督促各单位管理好所属辖区的消防设施、器材。

4、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并落实安全措施。

5、负责学校志愿消防队的建设和灭火技能培训,协助基层单位组织培训消防志愿者,定期进行消防灭火与疏散演练;制定学校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发生火灾负责组织扑救,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6、拟定学校消防安全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负责消防工作台账建立和管理。

7、受理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

8、负责学校消控系统的维修、检测和日常管理。

    9、履行学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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